(一)數字經濟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扶持計劃: 事后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二)數字經濟產業服務體系扶持計劃: 公共服務類:事后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且不超過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50%。 高端展會類:事后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對以市政府名義在深圳主辦的展會或論壇,按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確認費用給予全額資助;對以社會機構名義在深圳主辦的展會或論壇,按不超過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50%給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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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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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定依據
◆《深圳市關于進一步加快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設計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99號)
◆《深圳市信息化發展“十三五”規劃》(深府辦〔2016〕25號)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方案的通知》(深府辦〔2016〕34號)
◆《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深發改〔2016〕1503號)
◆《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政策》(深府規〔2018〕22號)
◆《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19〕2號)
二、認定要求
(一)數字經濟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扶持計劃:
事后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二)數字經濟產業服務體系扶持計劃:
公共服務類:事后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且不超過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50%。
高端展會類:事后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對以市政府名義在深圳主辦的展會或論壇,按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確認費用給予全額資助;對以社會機構名義在深圳主辦的展會或論壇,按不超過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50%給予資助。
三、認定條件
基礎申報條件:
1.注冊在深圳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的法人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其他組織,項目實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2.申報主體沒有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3.申報項目符合重點發展領域和專項申報指南的要求,符合國家和我市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項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按有關規定完成項目所需的用地、環評、規劃等備案或核準,取得有關批準文件。產品涉及安全、醫療、金融等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申請單位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或銷售等許可;
4.申報單位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5.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條件保障;
6.申報單位提交的工業總產值、營業收入等經營指標數據,應確保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7.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8.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專項申報條件
(一)數字經濟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扶持計劃:
1.申報單位成立1年以上,項目總投資不低于500萬元,且建設投資占項目總投資比例不低于20%。(中國鯤鵬產業源頭創新中心孵化項目不受項目總投資及建設投資比例限制,但鯤鵬云服務資源不計算在項目總投資內,且項目總投資不超過鯤鵬云服務資源的4倍)
2.申請項目須為2018年1月1日后開始建設,并于申報之日之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
3.申報單位財務狀況良好,近兩年主營業務收入均不低于500萬元,申報前納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
(二)數字經濟產業服務體系扶持計劃:
公共服務類:
1.申請項目須為2018年1月1日后開始建設,并于申報之日之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
2.平臺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功能定位和管理機制,擁有相應的服務設施、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主要面向我市數字經濟產業領域的企業提供服務,具有公共性、開放性和資源共享性。
3.申報主體財務狀況良好,投入申報項目建設和運營的自有資金不低于總投資的50%,政府資助資金不得用于流動資金和納入財政經費保障人員的工資性支出。
(三)高端展會類:
1.申請項目須為2018年1月1日后開始舉辦,并于申報之日之前舉辦完成。
2.資助申報主體須是展會或論壇主辦單位,有多個主辦單位的,應由承擔民事責任的一方申報,并出具委托協議。政府主辦項目可由承辦單位代為申請。
(備注:項目總投資原則上由建設投資、研發費用、流動資金和其他費用構成,其中:建設投資主要包括設備及工器具的購置、改造與租賃費,安裝工程費,生產運營場地基礎設施建設等建筑工程費和形成固定資產的其他建設投資。研發費用包括自主研發費用和委托開發費用。其中,自主研發費用主要包括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研發人員費(財政供養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除外)及間接費用;委托開發費用主要是指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項目需要就部分委托研究開發所支付的費用。流動資金主要包括燃料動力費、市場網絡建設費、推廣活動組織費、生產運營場地的租賃費、執行期利息等。)
五、申請時間:網絡填報受理時間:每年6月份
六、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