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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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高新認定依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
◆《深圳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項目資助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5號);
◆《深圳市財政局關于做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工作的函》(深財教函〔2020〕80 號);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稅務師事務所出具高新技術企業專項鑒證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深稅函〔2020〕57號)。
二、國家高新認定要求
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并已注冊成立一年以上居民企業。
(一)知識產權要求
必須具備核心自主知識產權;1類知識產權1項或2類知識產權6項及以上。
(二)科技成果轉化要求
1.研發項目(RD)數量達標;
2.持續研發;
3.成功轉化成發產品(服務)。
(三)企業成長要求
1.近兩年或近三年銷售收入增長率≥35%;
2.近兩年或近三年凈資產增長率≥35%。
(四)形成相應組織管理制度
企業具備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具備內部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和相應的設備設施,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建立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
三、國家高新認定條件
(一)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認定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1.電子信息;
2.生物與新醫藥;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術服務;
6.新能源與節能;
7.資源與環境;
8.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四)申報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 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四、國家高新申請時間(依據申報年份政策通知為準)
第一批:網上受理時間:6月至7月
第二批:網上受理時間:6月至7月
第三批:網上受理時間:8月至9月
五、國家高新受理機構: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六、國家高新認定優惠政策
(一)深圳市企業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后,可享受高新認定補貼,如:
深圳市針對高新技術企業補貼,第一次認定5萬元,重新認定3萬元;
其他各區的補貼,第一次認定:龍崗區、龍華區、羅湖區、光明區、坪山區、大鵬新區、鹽田區各30萬,寶安區、福田區、南山區各20萬;復審補貼:坪山區30萬;龍華區20萬;寶安區、南山區、大鵬新區、龍崗區、羅湖區各10萬;福田區、光明區、鹽田區5萬。(實際資助金額以當年相關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二)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于由原來25%降低到15%;
(三)人才安居購房補貼:通過國家高新認定的企業每兩年推薦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價補助不分面積大小,龍華區320W(100%配套),寶安區320W(100%配套),福田區170W,其他區域均160W。
(四)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五)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2.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折舊年限的60%;
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六)其它有利的優惠政策。
七、成功案例部分展示